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《坐便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》,启动2019年度坐便器水效领跑者产品初评工作。
(一)安装在民用或公用建筑设施内冷水管路上,供水压力不大于0.6MPa条件下使用的各类坐便器;
(二)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;
(三)依据国家标准GB25502《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》 现行有效版本,产品水效达到1级;
(四)坐便器产品及配套配件的质量性能,满足GB/T6952《卫生陶瓷》、GB/T26730(卫生洁具 便器用重力式冲水装置及洁具机架》、GB/T26750《卫生洁具 便器用压力冲水装置》、CJ/T164
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》、CJ7T194《非接触式给水器具》现行版本要求;
(五)通过水效标识备案,并具有近一年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和 依法通过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;
(六)在近一年内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、水效标识专项检查中,该品牌产品均未出现不合格产品,无质量违法行为。
02
申请企业要求
(一)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;
(二)拥有所申请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,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;
(三)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,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;
(四)申请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。初次申请产品,上一年度实际出货量应达到3000套以上,并承诺入选两年内该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10000套,其中至少有2000套用于零售渠道;曾入选产品再次申请的,应完成上个推广期承诺出货量。
03
激励措施
(一) 国家鼓励水效领跑者产品的研发、生产和推广,给予水 效领跑者产品名誉奖励和政策支持,各地要对水效领跑者产品给予积极支持,为水效领跑者产品推广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。
(二) 中央预算内投资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节水改造项目应 优先选用水效领跑者产品,政府投资项目应积极选用水效领跑者产品,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工程招投标、大宗采购活动中积极选用水效领跑者产品。
(三) 国家建立水效领跑者指标与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的机制。根据节水技术发展、市场水效水平及消费者需求等情况,适时修订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,纳入水效领跑者指标。
(四) 加大水效领跑者制度宣传力度,积极宣传水效领跑者产 品、企业和典型案例,树立标杆,表彰先进,为水效领跑者产品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04
监督及罚则
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产品,申报材料不属实的企业,撤销入围资格,相关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;对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,依据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 法》进行处罚;对在水效领跑者申请、评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,将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,实行联合惩戒。对相关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,按照“谁产生,谁提供,谁负责”的原则,通过信用中国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。